试用期老板不让走怎么办

试用期老板不让走,员工有权依法辞职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,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通知公司,公司无权阻止。若公司拒绝,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,责令公司改正;公司行为造成损失的,员工可要求赔偿。不及时处理,员工可能面临无法离职、权益受损的风险,甚至可能因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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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老板不让走处理如下:1. 与老板进行沟通,表达离职意愿,争取理解与支持。2. 若沟通无果,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举报,附上相关证据,要求责令公司改正。3. 如公司行为导致员工损失,收集损失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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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老板不让走,常见处理方式有:1. 首先与公司友好协商;2. 协商无果则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;3. 若造成损失,提起赔偿要求。选择时应考虑效率与效果,优先协商,协商不成再采取法律手段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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